????揮刀挾持婦女,樂清民警、協警和一男子展開了搏斗,混亂中,該男子竟然搶走了民警的手槍,并連打兩槍,最后協警撲向槍口受傷。 ????雖然這起持槍劫持人質的綁架案已塵埃落定,但其中的兩聲槍響在溫州各大論壇引發了網友的質疑:為何不用“瓦斯”麻醉“揮刀男”?為什么受傷的總是協警?為什么警察連自己的槍都保護不了,處警民警處置是否得當呢……昨天,警方回應了網友的質疑。 ????疑惑一:為何不用催淚瓦 ????網友“我是雜草”:溫州市110處警民警不是號稱佩帶“九大件”:對講機、伸縮警棍、催淚噴射器、手銬、數碼錄音筆、槍支和多功能腰帶等裝備。 ????如果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暴力抗法、無理取鬧等情況,就可以使用隨身攜帶的催淚噴射器,使對方暫時失去反抗能力。 ????那么,“揮刀男”劫持女人質,處警民警為何不用“瓦斯”麻醉“揮刀男”,使其束手就擒呢?9件武器樣樣都沒用,最后落得個槍也被人搶! ????警方回應: ????當時現場狀況復雜,堅守“人質安全第一”為首要原則,根本不能用催淚噴射器。當時雖是凌晨時分,但事發地是鬧市區,加上車廂空間狹小,為了人質安全,不能輕易開槍,更不能用催淚噴射器。萬一沒能“麻醉”倒歹徒,人質安全更無保證,而且歹徒精神有些異常,情緒激動,在緊急狀況下,穩定歹徒情緒很重要,因此適當地“妥協”,民警放下槍,讓歹徒放下刀,趁機捕捉解救時機,使得人質安全獲救。 ????疑惑二:為什么受傷的總是協警 ????網友“哥來找你”:1個民警3個協警在現場,最后撲向槍口的協警吳文義不幸腹部中彈而受傷。 ????據了解,近年來,溫州市協警維護社會治安作用越來越大,受傷的協警也越來越多:去年2月8日晚,溫州鹿城南浦派出所協警黃樂堯追劫賊被撞倒受傷,還忍住劇痛在隊友配合下按住一名歹徒;去年7月11日凌晨,溫州龍灣協警袁朝清與隊友在溫州工業園區,與2名持刀歹徒搏斗,右手腕被砍斷…… ????為何受傷的總是拿著一點點薪水的協警?在這些危險場合,公務員民警去哪里了? ????警方回應: ????按照法律規定,協警不能配備和使用警械武器。但事實上,協警雖不是辦案執法的主體,但也承擔著和警察一樣的風險。協警的裝備較差,基本上是“赤膊上陣”,但對犯罪分子,奮不顧身追捕;同時存在自我防范的防護意識差。還有個難以回避的問題存在,歹徒對全副武裝的民警不敢輕易下手。 ????其實,在危險的場合,民警也是奮勇爭先的,就像此案件中,民警李立培就沖在最前面。目前,警方對協警的正面宣傳力度較大,一定程度上引起“受傷的為何總是協警”的錯覺。 ????疑惑三:處警民警處置是否得當 ????網友“大興人”:應該說當事出警的警察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相當幼稚,幼稚到無法想象。 ????網友“溫州雜談”:民警連自己的槍都保護不了,真是悲哀。 ????警方回應: ????從這起持槍劫持人質的綁架案來看,處警民警的處置是得當的。根據持槍(奪槍)歹徒的特點,該民警在臨戰狀態,采取機動靈活的處置策略,最終擒獲歹徒是不錯的。民警向上級報告,請求增援,及時傳遞犯罪信息;當增援力度還沒到時,處警民警要快速反應,快速決策。智謀運籌得當,戰機抓得準,人質獲救得快,歹徒落網快,造成的社會危害小。在關鍵時刻,民警發揮出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準備換回被劫持的女子當人質,難能可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