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訪 島城一商業項目試水 去年開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規定,今后預售住宅或現房銷售應按照套內面積計價。對此,地產界普遍認為此舉將增加商品房定價的透明度,市民購房時心理有了本“明白賬”。島城也早有開發商在新盤銷售中開始“試水”套內面積計價的定價方式。 “商業項目的公攤面積普遍偏大,采用套內面積的計價方式更容易讓投資者接受,透明度增加后 據介紹 ,該公司代理的位于市南區CBD核心區香港中路的一所商業項目,早已采用套內面積計價的方式來銷售。 記者從該項目的銷售中心了解到,該項目的公攤面積接近50%,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出的均價超過8萬元/平方米。而如果按照建筑面積來算,銷售單價為4萬元/平方米以上。“兩種計價方式得出的房價存在天壤之別,但總價并沒有變化。”修方舟說。 “但在交付后,套內計價的方式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管理糾紛。”都霖美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銷總監李斌說,以商業項目為例,業主因為覺得按照建筑面積購買的房子,自然可以在經營中占用樓梯、走廊等公攤部位。而如果按照套內面積來計價銷售,業主之間的公攤部分使用權之爭會減少。 ■調查 建筑面積計價有“三宗罪” 公攤面積購房者自己沒法測量準確數據,交房前后房子建筑面積會“瘦身”,現行建筑面積計價方式下的買賣雙方“面積之爭”導致的法律糾紛越來越多。 案例一:套內面積說不清 據清泰律師事務所的朱維棟律師介紹,李滄區的趙先生去年在金水路購買一處房子,但在入住后經過測量發現,本不應該計入套內面積的廚房陽臺下的空調室外機平臺(飄窗)面積卻被當成套內面積寫在了房產證上,足足多出了1.2平方米。 案例二:交房時多交兩萬多 “馬上就要到交房的時候了,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又通知需要補交兩萬多元的房款,原因是房子的公攤面積增加了近3平方米。”7月31日上午,市北區熱河路的劉杰一臉無奈地對記者說。據介紹,劉杰于前年在延安三路買了一套商品房,當時購房合同注明的建筑面積是91.5平方米,但開發商突然改變了規劃方案。 案例三:公攤面積道不明 此外,由于島城商品房定價一直采用建筑面積定價的方式,不少的糾紛則指向了交房后說不清、道不明的公攤面積上。據介紹,去年年初,市南區銀川西路某樓盤在交付后,被多名細心業主發現憑空多出了1000多平方米的公攤面積。而按照開盤時12000元/平方米的單價計算,業主要多承擔1200多萬元的費用。經委托專門的測繪機構重新測定后,發現該項目近千平方米的人防通道也被計入了公攤面積之內。記者 王愛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