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七日 關于印發《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為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登記管理行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省局制定了《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登記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登記管理行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08〕46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本省限定區域范圍內依法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下同)。 ????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注銷,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公司登記。 ????第四條 小額貸款公司需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依法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后,方可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第五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登記管理指導工作。市、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在向審批機關申請審核前,應當按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 ????第七條 小額貸款公司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和組織形式依次組成。 ????行政區劃是指小額貸款公司所在的縣(市)行政區劃的名稱;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在設區的市轄區的,其行政區劃應當由設區的市行政區劃名稱與市轄區名稱連用。行業是指“小額貸款”。組織形式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冠省行政區劃名稱和直接冠市行政區劃名稱。 ????第八條 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一般應為公司所在縣(市、區)的企業法人(不含外商投資企業)、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第九條 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股東一次性足額繳納。 ????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于2000萬元)。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7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于3000萬元)。注冊資本上限為15000萬元。 ????第十條 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0%。其余各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5‰。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股東數量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發起人的股份自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2年內不得轉讓。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以上內容應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第十二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范圍應按審批機關核定的經營區域及業務范圍予以核定。經營范圍后應加注“(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開展業務)”。 ????小額貸款公司應在核定的縣(市、區)區域范圍內依法開展相關業務。同時,不得從事《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暫行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不得對外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監事的任職資格、人數、任期等應當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 ????第十四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有必要的經營場所。 ????第十五條 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東主體資格證明; ????(五)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八)住所使用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十)省金融辦同意設立的審核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變更注冊資本、股東和經營范圍的,還應當提交省金融辦的審核文件。 ????第十七條 小額貸款公司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記事項的,應當自作出修改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依法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小額貸款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清算的,清算組應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 ????(四)依照《公司法》做出的決議或者人民法院的解散、破產裁定或者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撤銷公司的決定; ????(五)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六)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七)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條 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公司所在地縣(市、區)工商部門在縣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管,并將小額貸款公司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巡查,重點檢查小額貸款公司登記事項情況,巡查檢查情況應當記錄并存入小額貸款公司經濟戶口電子檔案,對小額貸款公司采取相應的信用監管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在辦理年度檢驗時,除一般性的年檢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由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放貸資金來源及放貸經營活動的書面說明。 ????第二十二條 工商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小額貸款公司違反《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暫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的,有權采取警告、公示、風險提示、約見小額貸款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質詢、責令停辦業務等措施。 ????第二十三條 被省金融辦取消試點資格,或被政府責令關閉的小額貸款公司,由登記機關責令企業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其他登記管理規定的,由公司登記管理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未經工商部門登記擅自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或小額貸款公司擅自設立分公司的,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登記機關應將小額貸款公司設立、注銷、吊銷登記和處罰情況分別及時報所在市及省工商局備案。 ????第二十六條 工商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小額貸款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抄報當地政府。 ????第二十七條 工商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小額貸款公司涉嫌發放高利貸等行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抄告當地人行分支機構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