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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監會去年發布的通知,今日起,未成年人身故給付保險金限額全國統一調整為10萬元。業內人士分析,在日益高漲的消費水平下,政策及時作出調整是市場選擇的結果。 去年11月份,保監會發布的《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稱,自2011年4月1日起,全國未成年人死亡給付保險金限額統一調整至10萬元,此前多數地區未成年人身故保額上限為5萬 陽光人壽佛山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申光明認為,“此次未成年人保額限制的調整,順應了中國經濟與保險市場發展的總趨勢。近十年來,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對保險保障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加上近五年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未成年人身保險5萬元限額已經不符合實際消費水平,及時作出調整是市場選擇的結果。” 據了解,關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理賠限額的規定,最早出現在保監會1999年3月執行的43號文: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死亡保險金額總額不得超過人民幣5萬元。此后,在2002年3月執行的34號文中,保監會方面曾把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的上限提高到10萬元,國內其他地區的限額均為5萬元。《通知》今起執行后,未成年人死亡給付保險金限額全國統一為10萬元。 如何分時期投保? 在幼兒時期(0~6歲):附加重大疾病險和住院險種 由于新生兒死亡幾率大,學齡前兒童的免疫力低于青年人和成年人,容易受到各種重大疾病的困擾,孩子的健康也成了千千萬萬父母最關心的問題。讓孩子擁有充足的健康保障尤為重要,此時期可重點考慮附加重大疾病保險和住院醫療補償型的險種。 小學時期(7~12歲):增加意外險和教育金保險 由于意外傷害隱患很大,應適當增加意外險的投入,并且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當然如果家庭條件很好,應該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這樣每年保費負擔可以減少。 少年時期(12~18歲):分紅險和萬能壽險 如果此時還沒有買教育類的保險產品,可以不必局限于專屬少兒保險,可以選擇返還時間間隔短的分紅產品,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給付。當然,也可以考慮繳費和支取都非常靈活的萬能壽險。這類險種不僅有保障性,還有很高的投資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 專家提醒:少兒險不要期望過高收益 記者了解到,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提高以及對未成年人保護心態的提升,為未成年人投保的做法已日漸普及。專家提醒,為未成年人購買保險,不同年齡段有所不同,家長要認真選擇。 “少兒及未成年人因其處在需特殊保護的年齡階段而自我保護意識較差,可能遭遇的風險也相對比較大。因而少年階段的保險首要是起保障功能,為其健康成長保駕護航。”中意人壽佛山中心支公司保險專家梁惠文建議,為少兒及未成年人規劃保險主要考慮意外、醫療、少兒重大疾病和教育金四方面,以保障為主,同時具備投資理財功能。“有的保險如教育金等會帶來分紅收益,可抵御通貨膨脹,但也不應該指望其成為賺錢工具。少兒險最大的意義是專款專用,少有所護。”此外,她還建議,最好選擇含投保人永康豁免功能的保障,投保人萬一發生重疾、殘廢或身故免交保費后,對被保人的保障仍能繼續。(記者 吳林玲 通訊員 張會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