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每月要交10元運行證工本費。 20噸貨車繳1400元“稅” 賈汪區境內的206國道邊,有一家徐州中聯水泥有限公司。2月9日上午,這家大型水泥廠門口,停放了大量徐州和山東牌照的貨車。這些貨車擋風玻璃左下角都有張“運行證”。 一輛山東牌照貨車的司機稱,“運行證”是元旦前辦的,他拿出一打罰款票據,“不入會、不辦理運行證,就會罰款,實在吃不消。”另一輛山東牌照的貨車內,司機拿出的運行證顯示,編號已達1000多號。運行證正面是黃色,有“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運行證”字樣,另一面有車牌號、車主姓名、車主單位、證件使用期限等,發證單位上蓋有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的印章。持證須知稱,此證為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會員單位運輸車輛憑證。司機們稱,運行證有效期為1個月,每月都要重新辦理,每次收工本費10元。 快報記者接觸的十余位貨車司機均表示,他們不情愿加入這個交通物流協會。所謂征收的稅,是今年元旦前新增的,以前都沒有。即使是現在,徐州其他縣區營運的貨車也沒有這樣征收營業稅。“如果是征收稅金,應該是稅務部門的事,不應該到交通物流協會去繳納啊。” 據司機們介紹,載重量最小的車輛,以1.5噸計算,每月繳納稅金要100元以上。大多數車輛是20噸以上,繳納的稅金金額在1400元以上。 事實上,關于入會和繳稅的事,已經有很多網友在反映了。在徐州某論壇,有網友發帖質疑,這個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到底是什么單位,怎么可以上路查車? “交會費相當于交黨費” 徐州市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和賈汪區交通運輸局只有一墻之隔。 協會門口墻壁上的服務指南顯示,該協會設有綜合服務部、綜合執法部、協調管理部、信息網絡部4個部門,其中綜合服務部的職能是:稅收征管,保證金和罰款收繳,辦理運行證件。綜合執法部的職能,則是負責全區貨運車輛的管理和對違規、違法車輛的查處。 2月9日上午,快報記者來到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一進綜合服務部,工作人員就問,“是不是來辦理運行證的?單位還是個人?”這位工作人員稱,入會需要提供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會費每年是500元,運行證工本費每月10元。另外,稅金按照車輛的核載噸位來收取,每噸每月繳納70元。” 這位工作人員說,交通物流協會是賈汪區交通運輸局下屬部門,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每噸每月70元的稅金,由交通物流協會代 收,稅金也是給國家的。”談及會費問題,工作人員稱,“這就相當于你交黨費。” 這位工作人員還透露,“運行證年前辦理過一段時間。中間因為過年停了下來,2月10日要開始正式辦證了。” 2月10日上午,快報記者再次來到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員改口稱,征稅的是賈汪區地稅局,他們在協會設有代征點。面對快報記者“兩次到訪均未看到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的疑問,協會工作人員的解釋是:地稅局的人都出去吃飯了。 辦證1252個,收稅170萬 公開資料顯示,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成立于2011年9月6日。 據快報記者了解,2011年10月29日,賈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曾印發一份名為《區政府關于加強交通物流運輸行業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文件。根據文件,賈汪區交通運輸協會要協助、配合區物價部門進行行業價格的檢查、監督,確保運輸價格市場健康有序;要協助稅務、財政部門對交通物流業稅源進行排查、征收和監管;要協助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對交通物流企業的各項管理,維護好企業的合法權益等。 文件稱,凡按規定提供貨物運輸勞務,在2010年度繳納貨物運輸業相關稅收稅款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2011年1—8月份繳納貨物運輸業相關稅收稅款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單位和個人,接受協會服務信息,按時交納會費,沒有嚴重違反交通管理規定的,憑有關納稅票據證明到區交協辦理運行證。《意見》顯示,稅收征收標準由交通運輸協會會同稅務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制定。 今年1月4日公布在賈汪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一則信息顯示:目前賈汪全區有運輸企業20多家,各類車輛6476輛,50多萬載重噸。一位司機稱,如果這些車輛全部繳納稅金,賈汪區每年可收取稅款4.2億元,會費則能收到320多萬元。僅就“運行證”工本費一項,每月按照一車一證計算,1年收取的費用也高達77萬余元。 在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今年2月2日給賈汪區交通運輸局的一份匯報材料中稱:截至2012年1月31日,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共辦理運行證1252個,其中換證485個。總計噸位24951噸,其中企業車輛總計噸位18543噸,個體車輛總計噸位6408噸。總計收稅170余萬元,其中企業納稅130余萬元,個體納稅40余萬元。材料還稱,目前還存在外地公司無法繳稅的問題。 部門說法 賈汪交通局:不存在強迫入會 2月10日上午,徐州市賈汪區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科科長李發兵提供的一份材料顯示:2012年2月7日,有人通過徐州市政府12345熱線反映,“賈汪區交通局和公安局聯合出臺一項政策,如農用車在賈汪區行駛,車主需辦理物流證,第一個月交600元,次月起每月按照每噸70元收取費用。如不辦理,在賈汪區內被查到,要罰款2000元。” “接到舉報投訴后,我們進行了調查。”結果是:賈汪區交通和公安部門沒出臺這一政策;也沒辦理過物流證。第一個月交付600元不存在,每月每噸70元收取的不是費用,而是地稅部門在賈汪區物流協會設立的營業稅代征點收取的營業所得稅。 李發兵告訴快報記者,交通物流協會去年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屬社團法人,交通局有監管和監督職責。“會員費收取標準是每年500元,入會采取主動和自愿原則。每月按照每噸收取的70元,是地稅部門征收的營業所得稅,以往多年都沒征收。交通運輸協會成立后不久,賈汪區地稅局就在交通物流協會設立了代征點。” 李發兵稱,辦理了運行證后,路政、交警等部門對超限車輛不再查處的情況不存在。對外地牌照車輛已入會并辦運行證的情況,李發兵說,“那些車主是當地人,并且在當地營運。” 當天,在快報記者要求下,李發兵多次聯系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有關負責人,但一直沒有聯系上。 徐州地稅局:沒登記備案,此舉不妥 2月10日下午,快報記者多次撥打賈汪地稅局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徐州市地稅局稅務一處趙科長介紹,根據規定,貨運物流企業提供運輸、配送、裝卸、搬運等勞務取得的收入,按“交通運輸業”繳納營業稅。趙科長解釋說,企業按照每月營業額的3%繳納營業稅,個體開發票按照3%納稅,其他收入按照比例測算納稅。 趙科長稱,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對同樣經營類型的,同等情況下進行測算,并對漏稅業戶進行追繳。但是,賈汪區地稅局按照車輛核載噸位收取“營業所得稅”,并沒有在徐州地稅局登記備案,其行為不妥。對于委托定點征收的問題,他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地稅部門可以設立代征點,以委托代征的方式對“零散戶”收繳稅款。 江蘇省交通運輸協會工作人員表示,協會無權負責稅收征管,也無對違規、違法車輛進行查處的執法權。 律師觀點 按噸位收營業稅 沒有法律依據 徐州資深律師劉翔對稅法和交通法有一定研究,他告訴快報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交通運輸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營業稅應該按照運費收入,也就是從事運輸經營的營業額乘以相應的稅率收取,而不是按照車輛噸位收取。賈汪區按照噸位來收取營業稅,沒有法律依據。應該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退還相關差額的營業稅。 劉翔律師認為,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屬于社團法人,無權強制要求單位和個人入會,有關運輸業主和相關運輸公司完全有拒絕入會的權利。如果因此遭受了打擊報復,可以向當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解決。此外,賈汪區交通物流協會只是一個自律性的、服務型的行業協會,根本沒有執法管理職能,更沒有執法權。它無權查處違規、違法車輛。如果有貨車司機遭遇協會執法,可以拒絕,并向有關政府部門進行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