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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3月9日訊? 高污染黃標車限行區域標志牌今天“上崗”啦。記者從市公安、環保部門獲悉,為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對高污染黃標車采取限制通行區域和通行時間的交通管制措施。 ????自2012年1月1日起,對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高污染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規定,處二百元罰款。 ?????高污染黃標車區域禁行標識牌今天安裝 下周開始查處 ????目前,高污染黃標車區域禁行標識牌已經制作完畢,今天開始上路安裝,下周起公安、環保執法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對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依法進行查處。 ????據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王延進副主任介紹,為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青島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并經公開聽證,市政府決定,對高污染黃標車采取限制通行區域和通行時間的交通管制措施。 ????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高污染黃標車 處二百元罰款 ????2011年8月3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高污染黃標車區域限行的通告》正式發布實施。要求自2011年9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在市南區麥島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以南、南海路以東區域(包含邊界道路,以下簡稱限行區域),禁止國Ⅰ以下(不含國Ⅰ)排放標準的高污染黃標車通行,但是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暫不列入限行范圍。自20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高污染黃標車限行過渡期。 ???? 在過渡期內,對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高污染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駛離限行區域;自2012年1月1日起,對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高污染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青島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處二百元罰款。 ????下周起開始查處高污染黃標車 ????《通告》實施以來,為了平穩過渡,市公安、環保部門對進入限行區的高污染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駛離限行區域。目前,高污染黃標車區域禁行標識牌已經制作完畢,今天開始上路安裝,下周起公安、環保執法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對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依法進行查處,請車主自覺遵守區域限行規定,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作出應有的貢獻。 (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通訊員 孫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