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760834xu: 1、我公司為青島市一外資企業,因為一些變化需作股東變更,請問,在公司性質不變的情況下,青島市本地人可否更為本外資企業的股東? 2、新開辦個體工商戶,怎樣編制資產負債表?不知道實收資本一欄要如何填寫。 以上急盼您的回復,謝謝! 李明均律師:根據我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境內自然人不能成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除非境內企業被外資收購而成為外商投資企業,原境內企業的股東可以保持不變。 第二個問題建議您咨詢工商相關部門。 網友京海:某香港公司(簡稱A),我的一個高中同學,移居加拿大,并在加拿大開了一個貿易公司(簡稱B) ,B通過EMAIL聯系A,向A采購一批產品,但雙方并未簽訂合同,只有一份A的形式發票(此形式發票也并未蓋章),B收到A的形式發票后把貨款匯到A的公司賬戶上,然后A生產并出口發貨。 B收到貨后,經檢驗,大部分貨物不是當時與A確認的自動型產品,而是另外一種手動型產品(這兩種產品雖然可以通用,但是市場上的價格卻相差一倍),與A協商換貨未果,B計劃與A打官司,并委托我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信息: 1、此糾紛自始至終都是用郵件聯系,沒有合同以及其他帶有公司印章的相關文件;只有一份A發給B的形式發票,而且沒蓋章。 2、目前A公司一口咬定當時確認的產品就是手動型,但是B在郵件中注明了購買自動型產品。而且行內人士一看產品價格就知道是自動型的還是手動型的了。 3、具我了解,A公司注冊地是香港,但其辦公室是在大陸(也就是香港離岸公司)。 我想請教您的是,上述這種情況,打贏官司的幾率有多大?能否在大陸起訴A公司,而不用到香港起訴?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我朋友開這個公司也不容易,請給些建議,多謝!!! 李明均律師:凡事在沒有最終的結果前,都不要放棄。經過努力,也許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1、適用法律和管轄地點的問題: 我認為:如果B能提供A公司在大陸的辦公場所、聯系方式和相關財產等的證據,以及該筆業務是在和大陸從業的工作人員辦理的,那么根據中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最密切聯系地的原則,可以在中國起訴,并適用中國法律。在實踐操作中,對該類型的案件到底哪個法院可以受理,還要看具體省區的高級人民法院對涉外案件的管轄規定。 2、需要準備的證據包括雙方往來的郵件,匯款憑證等所有相關資料中能夠證明雙方業務關系的資料,對貨物自動型和手動型的市場價格提供有效證據,并對以上證據要分類編號。 目前的情況對B公司顯然不利,但是還有補救措施,B公司繼續與A公司保持聯系,可以采用電話錄音(要有磁帶)和傳真的形式,將該業務的真實過程補充確認下來。以證明當時B采購的貨物是自動型的,而不是手動型的。如果訴訟,要及時采取保全措施,以便對A公司形成制約。 以上意見謹供參考。 留言板:我公司為一國內有限責任公司,現擬控股一家外商獨資公司 就如下幾個問題予以咨詢: 1、如我公司以多數股份控股,是否可繼續享受國家給予外商獨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并需履行哪些法律方面的手續? 2、如我公司將該公司股份全部收購過來,是否符合公司法規定?若繼續保留被收購公司法人資格,是否可繼續享受國家給予外商獨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并需履行哪些法律方面的手續? 3、如我公司以整體收購(買斷)形式收購,并注銷被收購公司法人資格,是否可繼續享受國家給予外商獨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并需履行哪些法律方面的手續? 李明均律師: 1、外商投資企業外資比例為25%以上的可享受舉借外債的優惠政策,其他如稅收方面的政策內外資已無區別。 需到外經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后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2、貴公司收購該公司全部股權后,該外商獨資公司變更為內資公司,需外經部門的批準并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3、如前所述,該外商獨資企業性質已變更為內資企業。 被收購公司注銷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組、選舉清算組負責人; (2)書面通知已知債權人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局領取公司注銷登記備案材料,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在報紙上刊登清算公告 (4)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訂清算方案; (5)辦理清稅證明; (6)制作清算報告并連同其他文件報送工商局,申請公司注銷登記; (7)公司注銷登記完成后,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注銷事宜。 |